我公司拟在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经济开发区永安工业集聚区建设年产1600千克FSH融合蛋白和1500千克HCG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今 682号,2017 年订)、《建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营理名录》 (2021 年版)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7]57号)中的有关规定,该项目的实施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书降级为报告表)。我公司已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现公示如上,详情请见附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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